2024-07-04
那日,看郑振铎先生写的《猫》,让我想起我曾判过的一起“冤案”。
事情发生在周五。
十几个孩子因为要上视频剪辑课,匆匆赶到校广播电台。来上课的老师正与信息组的老师协商相关的一些事宜,突然灯就暗了。我迅速转头去寻站在电灯开关旁的小朋友,恰好捕捉到一个身影,他正手按在开关上,“啪”一声,灯又亮了。
又是他!平日里就喜欢拨拨弄弄,对各种东西都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什么都想拆开来瞧一瞧。莫不是这个熊孩子对电灯开关也产生了兴趣?
于是,眼看着他道:“又在玩开关?什么时候能管住自己的手呢?”
没想到,他一脸委屈地辩述:“不是我,我没玩。”
我望着他着急的眼神,按捺住了奔到嘴边的话:“明明就看见你在边上,你没手痒?没人按开关,灯会自动熄灭?”
沉默的片刻,另一个小朋友开了口:“刚才,人挤在一堆时,他往后一退,后背碰到开关,灯就暗了。”
原来,如此。我们两个,都如释重负。
他庆幸,冤屈得以洗白。
我庆幸,那些咄咄逼人的质问没有冲口而出。
可是,我又如何确信在那么多年的光阴中,在校园内班级中那些琐琐碎碎的“民事纠纷”里,在我冲口而出的一连串斥责声中就没有冤屈的呐喊隐忍在小朋友们的心中?我又如何能确信在小丫头的成长的这些细细碎碎的时光中,我从没有一次冤屈她,她在被我训斥时,挣扎的眼神中是否隐藏了我不知道的角落?
已经无从细想那些受了冤屈的孩子的各种“内心戏”。
长长久久的未来里,我也实在没勇气保证自己一定不会发生那些主观臆断的事。只愿在发现自己的错误时,我能放下为人师为人母的所谓的“权威”,诚恳地道一声:“对不起,是我想错了。”
很感激,那些受了我的冤屈、却转眼便谅解了我的小朋友们。
你们对我的各种宽容是我的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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