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

江北区新城外国语学校811班 周安豪

2019-10-16

步入初中后,也就是道德与法治中所描述的青春期。自以为成熟的我也开始了物质的攀比,但其中使我跟他人辩论的为数较少,在我印象中不可磨灭的也就是那一次了吧。

“我跟你讲,我有两个手机啊!”居我左侧的同学嚣张地说。

“数量多有什么稀奇的,我用的可是华为呢!”另一个人得意洋洋的说,说吧便转过头来与我四目相视地说:“周安豪,你呢”

这正常不过的语气在我看来就是明知故问:“我,好像……没有……吧。”我几乎一字一顿地说了出来,便离他们敬而远之。

一回家,我书包一扔,飞驰到妈妈的身边,双手故作严肃的拍在桌子上,又装作恼羞成怒的模样,故作强调的喊道:“妈,我想要手机!”

“不行!”这看似简短的话语却有力而无情的回绝了我,好似没有一丝回旋的余地。

“我们班上的同学都有了,凭什么我没有!”这次声音真实地发自我的肺腑。从小到大,我的妈妈从都没拒绝过我的请求,有也只不过是超出了她的的能力范围罢了。但是,我家虽不富裕,但也至少位于小康之上,一个手机不在话下,想想就气不打一处来。

“不行就是不行!”妈妈明显提高了强调。

“为什么?有了手机,我就可以查资料,可以上网来拓展眼界,增长阅历。这种好事何乐而不为呢?”

“手机在学习中的地位用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来形容再恰当不过。”老妈一脸小人得志。

我不甘落后:“你的说法可以用厕所里跳高——过粪(分)来形容,绝对惟妙惟肖。更何况我不同于他人,我有了手机只会是画龙点睛。”

“你们老师说过:‘想毁掉一个孩子,就给他买个手机。’更何况你的自制力也没有好到哪去。”老妈有理有据的反驳了我。

我差点当场骂街:“我就说老妈怎么这么机智,符合她的学历,原来是老师捣鬼,坏了我的千秋大计。”

就这样老妈在我一番软磨硬泡下,还是不耐烦地撵走了我……

现在回忆起来那些当初信手拈来的那天花乱坠的依据,也只不过是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罢了。   

 

指导教师:戴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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