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爸爸送我上学。一路上,看着同学们高高兴兴地来上学,我心里也乐开了花。来到校门口,才发现自个儿没有戴红领巾。我想起来,早上太匆忙,吃了饭,便随手把它丢在沙发上了。“惨了,惨了,没戴红领巾可是死罪,要扣分的,老师一定会批死我的。”我心里暗暗着急,绞尽脑汁想着对策。回去取要迟到,让同学帮忙拿吧,可眼下周围没一个是我们班的。我摸了摸钱包,还好还好,还有两块钱。可苦了我的钱包,一定要找老爸报销一下。 我急忙走到小店门口,正想买红领巾,脑中不禁勾起了几天前在小店发生的事—— 那是一个星期一,我匆匆忙忙下了车,却突然看到同学们都带着红领巾。我摸了摸,又没带,真是丢三落四啊!回头看看爸爸的车子,早已一溜烟地“飞”走了。我心急如焚:怎么办啊?现在都七点四十多了,同学们早已在教室里早读。算了,买一条吧。我跨进店门,只见老板笑盈盈地看着我。我拿了一条红领巾,脸涨得通红,声音轻得连苍蝇也听不见,搬出想好的“台词”:“叔叔,我忘带钱了,能不能放学给您,一定给您啊?”老板愣了一下,马上笑着说:“没事,没事!”我松了一口气,赶紧系上红领巾。谁知,一放学我便忘了此事。 今天,又要买红领巾了,我才想起了此事。都这么多天了,生意又忙,老板肯定会忘了这事,不计前嫌的,干脆不还了,这一元可是我的零花钱呢!又一个念头打破了这种思维:哎呀,这样不对,老师说要做一个诚实的好孩子,既然借了就要还,有借无还老板一定会不喜欢你的。何况,老板借红领巾给我时,还那么信我,我可不能把少先队员的脸抹黑啊!再说,这一角一分,都是老板的血汗钱,说不还就不还也太缺德,我可不想做一个坏孩子。 我坚定了这个想法,大步走到店里还了老板一块钱。老板还笑眯眯地说:“这孩子真好,我都忘了,她还记得,换作别人不知会怎么样了呢!”我笑了笑,如释重负地走了。 这一元钱让我明白了诚信的价值,不要因为贪图小钱而失信,这种人是最可耻的。 (指导老师:宋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