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那张夹在书桌玻璃板下崭新的十元纸币,我不由想起那场奔波来······ 这十元钱,是我的稿费。前两天,老师交给我了一张十元的汇款单,那是《宁波晚报》编辑部寄来的,因为我的作文在小记者周刊上发表了。 我喜滋滋地揣着汇款单回家后,老妈为了锻炼我的能力决定让我自己去取。本周六,我照例去书城,并带上户口本以及小记者证,回来时想顺便把稿费取了。在邱隘转了公交,又在大街小巷中摸索了好半天,总算是找到了邮局,我取出汇款单和证件,一边从窗口递进,一边小心翼翼地问道:“请问这里可以取稿费吗?” 里面的那位年轻姐姐一边接过东西,一边回答说:“嗯,可以”我的心有点放下来了。只见那位姐姐不停地翻着户口本,仔仔细细地查看着,似乎不愿漏过任何细节。半晌,她才抬起头来,说:“小同学,对不起,因为你未满十六周岁,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才能取,所以……暂时你取不了!”啊,不会吧,我的心顿时沉到了谷底,为什么还要监护人?不满归不满,我无法跟她抗争,只得悻悻离去。 回到家后,老妈已经下班了,我把事情的经过结果告诉了她。老妈一看时间还早,当机立断,决定由她亲自陪同,再跑一趟。本想着这次有老妈这位监护人在,总可以了。谁知,当我们再次来到窗口时,居然被告知,还要带上监护人的身份证。晕倒,不就是取个稿费吗,居然这么麻烦!唉,看来这一趟,又白跑了! 两次无果,按照正常情况,本该回家了,谁知老妈是吃了秤砣铁了心,非要在今天将稿费取了。她又一次从家里取了身份证,想到再跑一回邱隘怕是时间会不够,电瓶车的电也会不足。猛地想起在五乡也有一家邮局,便迅速地往那儿赶。到了那里,把前三样东西递进窗口之后,正当要把身份证也递进去时,那位前台姐姐却说不需要这个。啥?那邱隘邮局又是什么状况,难道各个分行的规矩不一样?她边取着又边随意提到,其实没有大人陪同,自已也是可以来的!什么,我如同五雷轰顶,彻底懵住了。不至于吧,早知道一开始就该到这儿来取嘛,那还会有这么多麻烦! 真是一波三折,我总算是取到了这张崭新十元纸币,经过这番折腾,我愈发觉着它来之不易了! 指导老师 陈榴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