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啦啦……”天啊,我那同桌又在卖弄他那副破嗓子。真是的,也不看看唱得那叫什么歌,都成古董了还唱。无语呀,哎哎哎哎。 我同桌,姓王名旻昊。特点是无聊、不正常。他这个人,总喜欢仗势欺人,以前吧,总仗着他订的杂志多,我没订,每到想看时,要我千般哀求,对他说遍所有的赞美词,才露出一副“算你识相”的表情,然后乖乖地翘起凳子让我进去。为这个,我已和他吵了不止九九八十一次了,不过,我大人有大量,看在他平时没人夸的份上――哎,就浪费点口水,夸夸他吧。 我同桌本是一善良学生,还被一些人夸为“眉清目秀”,但由于长期生活在我的阴暗统治下,变成了典型的君子――“动口不动手”。他的座右铭是:“我打不过你我气死你。”于是,在我每次对他实施“拳击”时,他总是一边闪躲,一边数我的罪行。结果,我总是被他气得目瞪口呆、脸红脖子粗,却愣是挤不出一句反驳的话。哼哼哼哼,虽说我说不过你,但我打得过你,正所谓“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吗! 我同桌写的字,那叫相当地有特色,可谓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属于乱七八糟的那一种,用一首歌来形容就是:“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某年某月某一天,我闲得无聊,便一把抓过他的作业本,拿出一张小纸片,来模仿他的字。天啊,我足足浪费了10张纸,写了n多个字,居然没有一点儿像!幸好他有先见之明,眼疾手快地夺过作业本,因为,我,有撕他作业本的冲动了…… 和王旻昊同桌,他会让你笑得直拍桌子,也会让你恨得咬牙切齿。记得有一次,我起身交作业,准备坐下时,他却把我的板凳踢到过道里去了。没有了凳子,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我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就气呼呼地找王旻昊算帐。可他装做很委屈的样子,死活不承认,还说是我的板凳自己跑到过道里去的。我一听火直往上窜,说:“你说它自己跑到过道里去的,那它有腿吗?”“有啊!”他眨巴着眼睛,天真的指着板凳说。“这不是它的腿吗?”我听后,气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好不容易挤出一句:“我没时间跟你讨论这个无聊的白痴问题,我问你,你的板凳跟我的一样吧?”“是啊!”“那它也应该会跑吧!是不?”我得意地问到。王旻昊见势不妙,撒腿就跑,我在后面捂着嘴笑了。 关于我同桌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在这里,献一段话给他吧: 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世界有了光。上帝说:“做错事要受到惩罚。”于是……我就和你做同桌了。这可不是我的错啊!都是你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