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电的高墙 我,是个精灵。我每天跟着人类,观察着。我发现人类是如此狡诈,如此邪恶。我一直想调查小学生日常有没有违法的情况。巧了,这一周,我朋友楼嘉宁的班级值周。 最近几天,我朋友总是提心吊胆,出校门都要多瞄几眼。 这都是源于一个男生。因为我朋友向检查人告密,他带糖,我朋友他做了证人。近日,检查单还未上交,那个男生朝我朋友恶狠狠地说:小子,你等着!不要让我逮到!’’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啊!我朋友是校队的,每天五点多才放学,这一天,刚一出校门,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他刚一出校门,就被几个人围住了,一看,领头的竟然是那个男生!那个男生说了许多不友好的话。然后,他们一人踢了我朋友一脚,就扬长而去了。我朋友很不高兴。我一激灵,想起来,这不就是“打击报复证人罪”么?不知道?我普及一下:第三百零八条【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面对法律,许多人带有侥幸心理。特别是我们这些祖国的“小花小草”。那几个男孩一定不知道有这样的罪名,亏他们16周岁以下,不然要坐牢了;还好这是小事,要是在法庭上……这么小小年纪就有了犯罪的倾向,我心里一紧。他们是不知道。 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不知法而犯法,只有知道后果的严重才会罢手! 人类,你叫我怎么说你?小小年纪就萌发了罪恶的根系,长大还能好么?这么小就拉帮成派,长大了能好么?学校重视了一张张满分试卷,而对学生的法律知识又教授了多少?法律,这堵高墙,限制了我们的罪恶,可是偏偏有那些个好奇的人想要翻过去,最后自食其果。 让我在此无声的呼吁:千万不要触及法律,法律,就像带电的高墙,一旦逾越便覆水难收。 有些同学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的甚至越走越远,老师啊,你们要做的,就是把他们都拉回来,他们羽翼未丰,还不懂事,还很稚嫩!这小小的翅膀,可不能被这带电的高墙所烙上犯罪的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