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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法治文化广场

慈溪市第四实验小学六(5)班 朱欣妍

2018-08-30

我来到峙山路旁的法治公园。

门口,有一个棕色的主题牌,上面写着“法治文化广场”,最顶端是一个红色的法治图案。两旁银杏树上扇子般的叶子,在微风中飘拂,眼前一片翠绿。

笔直往前走,是一条像“U”字型的法治文化长廊。长廊的白色柱子上缠绕着紫藤,一抬头,茂盛的叶子把横梁都占据为自己的地盘,绿绿的叶子遮住了火辣又刺眼的阳光,给长廊增添了几丝绿意。长廊还成了乘凉的好地方,许多老爷爷、老奶奶坐在下面的长凳上休息、谈天。横梁的正中间,挂着一幅幅古色古香的木框子。里面写有许多关于法治的名言。有司马迁的“奉公如法,则上下平”;有波洛克的“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有亲爱的习爷爷说的“要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文化长廊的左侧有一条河,河旁有一条小路。小路旁是一排整齐的水杉树,犹如一位位战士守护着法治公园。水杉树旁竖立着6块木制的牌子,上面写着各种法律的种类: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等。我细细地读了一遍,令我肃然起敬、大开眼界。

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我看到一座雕塑,名叫正义之剑。这个雕塑很奇特,全身用铜制成。一只手握着一把剑,剑的两旁有一对天平。天平代表公平,宝剑代表正义权威,两者相依相辅,代表法律的庄严和神圣。离它5~6米处,有一座黄棕相间的雕塑,名叫“方圆规矩”。它是有一个圆和方框组合而成,上面刻着“法治”二字,不禁让我想到一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垂弦正心,不偏不离”。

我离开了法治文化广场,心想:“我要做一个爱法、守法、尊法的好公民。”

 

指导教师:鲁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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