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故乡里的记忆
鲁迅的故乡,看完以后还是有很多想表达的东西的。
相隔二千余里的故乡,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
阴晦的天气,呜呜的冷风,苍黄的天,萧索的荒村。
我的故乡,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记忆中的故乡,有海边的沙地,有彩色的贝壳。无数的记忆碎片构成了一座只属于我的故乡。我用回忆把它渲染成绚丽的金色,当阳光斜斜的照射下来的时候,仿佛给整座村庄都镀了一层薄金。
这里曾经是一座只属于我的黄金之城。
我的记忆里曾经有一个少年,他项带银圈,手握钢叉,他会捉鸟,会打猹,想带我去海边捡贝壳和看瓜。
二十年以后再见,物是人非。
如果这一幕在现在泛滥的影视剧里,导演会把我和闰土放在桥的两边,我会飞奔着扑向他,然后两个人在一起抱头痛哭,互诉衷肠。而鲁迅可谓是写人性的大作家,他是这么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二十年前,二十年后。
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他的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我多么清晰的记得她红活圆实的手啊。
欢喜和凄凉这两个形成鲜明对比的形容词这一刻都在他的脸上显露无疑又极具讽刺。也许闰土也还记得童年的时光,但是,记起来又有什么用呢?记起来之后,不过是更加清晰的告诉他,他童年时的玩伴,他的童年,已经随风逝去,无影无踪。
那个回不去的故乡啊。
不懂事。他用三个字来形容他之前的行为。他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否艰难?我不得而知。
还有杨二嫂,我曾经记得她坐在斜对面的豆腐店,脸上涂着白粉,笑靥如花。
人一开始过的都是独居生活,为了更加合理的分配食物,于是人就组成了家庭,而那个家庭所在的一个个其他的家庭,就被称之为故乡。每一个故乡都是只属于来自故乡人的黄金之城,在这座黄金之城里,人一个个的变老,一个个离开,一个个离去,于是到最后,这座黄金之城,只余空壳,乡里,再无故人。等到最后自己也离去了,那座黄金之城便分崩离析,轰然倒塌。
可是,这故乡,又会如何呢?
2020年10月6日星期二于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