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书院 王家乐
2021-07-17
(本文题材不适合,建议更换题材)
金 鱼
吾养几金鱼于缸中,添以水草设以石屋,此鱼皆活已。吾好不欢喜,曰:“此为丽鱼,将好待之。”数日而后,鱼死三,吾大惊,更细心矣。事不如愿,鱼接连死,吾恼怒不已,曰:“三日之后,如鱼又死,吾不养其也,自放于河,生死依它。”这也奇,鱼仿佛知人言,好活,吾便放心。见其游于缸,大皆欢喜,语其神也。
学校: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书院三(1)班
作者:王家乐
指导老师:王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