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海实验学校 邓茹萱
2021-08-13
(同类题材过多,本文缺少新意或亮点)
我有一支毛笔,它是我的心爱之物。这支毛笔的笔杆上有一条细绳子可以悬挂,笔杆中间是黑色的,笔杆两端是棕色,它的笔毫是用黄鼠狼毛做的,叫做“狼毫笔”。这支笔是我看其他毛笔都不好写了,才决定破费买的。
狼毫笔的笔毫比别的笔毫要硬挺,韧性高。也许是天安排我与狼毫笔一会吧,我运用狼毫笔书写甚至比用兼毫笔更加顺手。用这笔年初到现在,用的时间比之前的几支都要长,感情也比其他毛笔深厚,因为一样物品跟随主人久了,自然就拥有了感情。学校里书法课一周一次,每周都会悬挂上周书法作业中最优秀的两幅。这里边,次次都有我的份,此功劳不该是我独享,毛笔也有份。就这件事情上,我给毛笔取了个名字—登科。
这名字借了孟郊《登科后》一诗的题目,诗中写的孟郊金榜题名后的兴奋之情,这支毛笔也帮我在次次书法作业里成绩优异。我第一次为班级写的一副对子“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用这支笔写的。我希望这支毛笔能与我同忧同乐,继续陪我在书法道路上走下去。抛掉艰难苦恨,迎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那一天。也许等到那一天,他早已一功将成万骨枯,但作为我的书法史上第一支狼毫笔,还是令我无法忘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