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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三毛生活在新民法典时代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小学 张亦祎

2021-09-07

(本文题材不适合,建议更换题材)


  一直以来我总觉得法律离我们小学生挺远的,直到最近妈妈拿回家一本大红色的书,引起了我的兴趣,书的上方有一个庄严的烫金色的国徽,正中间赫然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我好奇地问妈妈:“民法典跟我们小学生关系大吗?”妈妈笑着回答:“我们每个中国公民的一生,都活在《民法典》的框架中。从出生到死亡,每一分每一秒,都深深印刻着《民法典》的痕迹,小学生也不例外。”妈妈还顺手拿起我身旁书架上的《三毛流浪记》,若有所思的问:“假如三毛生活在新民法典时代,他可以怎样保护自己呢?”于是我带着满肚子好奇心,和妈妈一起研读起来。
            儿童也有肖像权
  三毛和小伙伴外出捡破烂,路遇一个“好心”的大叔,送来一堆罐头、礼盒,并叫三毛他们拿着这些食品拍照。拍完照,大叔就露出凶相,夺回那些食品并把他们赶走。后来三毛他们发现自己的照片被贴在救济社门口,原来是救济社的社长要为自己歌功颂德,借三毛他们肖像做的假证。
  《民法典》第1018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假如三毛生活在新民法典时代,那么他可以控告救济社社长,要求社长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并公开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高空抛物得负责    
  收养三毛的新爸爸让他和弟弟一起去上学,这所私立小学建在一条弄堂的居民混住楼里,他们刚想踏进校门,只见一盆脏水从楼上泼了出来,幸好躲避及时,他们差点淋成落汤鸡。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假如三毛生活在新民法典时代,那么他可以向物业、社区投诉,如果身体受到伤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向侵权人追偿。
          满八周岁可以当报童
  好心收养三毛的家庭因火灾,无法再收留他了。三毛又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儿,于是他想到当报童挣钱,他很机灵,一拿到报纸撒腿就往人多的地方跑,不一会儿功夫,报纸全卖掉了,赚了不少钱,他把装钱的口袋缝起来,但口袋还是被小偷割破,辛苦赚来的钱也被偷走了。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民事行为能力的界线是八周岁,法律层面认可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假如三毛生活在新民法典时代,只要他满八周岁也完全可以当报童,使用零花钱购买图书、文具、零食等,诸如此类的小额消费活动也都是合法有效的。当然,这也不意味着小学生可以随心所欲地花钱。给游戏充值、给主播打赏等行为超过儿童能力,如果没有家长同意,那么这个行为是无效的,可以追回超过儿童能力之外的消费。
  假如三毛生活在新民法典时代,他必定是会吃饱穿暖,能上学读书,每年过儿童节的幸福孩子,因为我们新中国政府是真正倡导并实现“爱护、培植、尊敬儿童”口号的。相信有了《民法典》的保驾护航,我们少年儿童一定能在温暖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指导教师: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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