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华泰小学(东校区) 蔡骐泽
2021-09-28
(本文题材不适合,建议更换题材)
一日,课间,吾与朋斗笔与桌,师至,被抓之,吾被罚,故写此文。 吾与朋斗笔于其桌上,以尺斗笔,吾与其斗,吾惨死一局;不甘,再斗,又败。吾怒发冲冠曰:“事不过三”,复又斗。吾笔斜于桌角,吾奋力以尺救之,复于桌正央,吾对其曰:“汝此局必败吾手”,少时,吾果将其笔打落至地。然,师至,吾与其俱逃,故被罚。
指导教师: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