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中河街道宋诏桥小学 王可成
2021-12-05
“咚!”一声法锤的惊响,我心头一震,肃静的法庭上,响起法官铿锵有力的判词:”被告人项超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罚款……”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法庭,虽然只是个模拟法庭,但在我心目中丝毫不失庄严肃穆,让人油然而生对法律的敬畏。
学校为了让我们知法,守法,懂法,精心策划了一场模拟法庭,特意在国家宪法日前夕开庭。我以小记者的身份,观摩庭审。法庭不大,气氛却很庄严。正面白墙上的国徽,特别引人注目。国徽正下方是审判长的座位,他法袍加身,好不威严。两边是身穿制服的审判员。审判席前面是书记员,右边是两位公诉人,左边是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和辩护人。面对着审判长和书记员的就是犯罪嫌疑人,身后跟着两名法警。
审判开始,全体起立,庄严宣誓。之后,公诉人开始陈述犯罪事实:“被告人项超,因被害人拒绝归还他的耳机,与之发生争斗,一时冲动,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一下刺入了被害人的腹部。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开始了辩护,遭到公诉人反对。激烈的庭辩开始了,作为记者的我忙坏了,一会儿把话筒指向这,一会儿把话筒指向那。一番唇枪舌战,“咚”的一声惊响,法官宣布:被告人律师辩护无效。
经过短暂的休庭,法官开始最终的宣判:被告人项超获刑一年零六个月,考虑到被告人大于12周岁小于16周岁,所以执行缓刑,罚款1000元。
犯罪人早已泣不成声,他的妈妈也趁机对他进行了一番苦口婆心的教育。项超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哽咽着:“我以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哈哈,当事人入戏很深。不过,这也很自然,我们都沉浸在法庭审判严肃的气氛中了。
法律是庄严而圣神的,谁也不可以触犯,一旦触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从小就应该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