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华山小学602班 张翊骁
2026-06-06
这个五一假期,我经历了一件终身难忘的大事。
那天,爸爸约了几个朋友,带着各自家人在公园里搞了一次家庭野餐。我闲着没事,就沿着河边“寻宝”。正玩得起劲,忽然听见“扑通”一声。我以为是有什么东西掉进了水里,转身一看一-一个小妹妹正在水里拼命扑腾,小手乱抓,脑袋已经快没入水面了。
我心里一紧:不好,有人溺水了!快救人!我来不及多想,立刻扔下手里的“宝贝”,冲到水边,一把拉住妹妹伸过来的小手。我憋足一口气,使出吃奶的力气,用最快的速度把她拉上了岸。看到妹妹咳了几声,没什么大碍,我才长长松了一口气。
之后,我带着妹妹去找她的家长。她爸爸知道事情经过后,连连夸我是“见义勇为的好青年”。我心里美滋滋的,觉得自己真干了一件了不起的大事。
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把救人的事迹讲给妈妈听,本以为会得到更多夸奖。可我看到更多的是妈妈眼里担忧的神情。她虽然没说什么,但我好像一下子读懂了她的心情--妈妈在为我的安全担心,怕我在救人的时候遇到意想不到的危险。
事后静下心来想想,我也觉得后怕。万一我没有把妹妹拉上来呢?万一她把我反拉进水里呢?我越想越不安。这时,我才想起老师一直在安全教育课上强调的话:小学生遇到同伴溺水,千万不能盲目救人,正确的做法是--
我们即使水性再好,也不能盲目下水救人。未成年人首先要大声向周围的大人求救。如果现场真的找不到大人帮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要就地取材,比如把竹竿、树枝伸给落水者,或者把泡沫块、空瓶子等能浮的东西扔过去。假如现场没有人,也没有竹竿或漂浮物,就要赶紧就近找电话拨打110,报警时尽量说清位置,不知道地名就详细描述周围的建筑物或明显标志。
老师说的没错:一定要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措施去帮助别人。
这个五一假期,我救了一个人,但也给自己上了一堂真正的安全课。它让我明白:见义勇为是好事,但首先要学会见义“智”为。妈妈的眼神,比任何夸奖都让我记得更牢。